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舅为外舅事访魏君思,难云:“舅服缌麻,与外舅之服,自可得同。然娶姑之女,姑亡岂可累降为三月邪?”太常 刘彦祖
云:“譬如父母服本斩齐,至于改葬而制缌麻也。近羊彭有叔父服,而改葬其父,更叔之服,而著改葬之服,此其
 

《通典》晋李嵩云。有娶同堂姊子为妇。妇母亡。不制妇母服。犹制同堂姊服。(同堂姊东人谓之四寸姊。)〇又以谢洗所言。舅为外舅事访魏君思难云。舅本缌麻。与外舅之服。自可得同。然娶姑之女。姑亡。岂可累降为三月耶。太常 刘彦祖
云。譬如父母。本服斩齐。至于改葬。而制缌麻也。(近羊彭有叔父服。而改葬其父。更叔之服。而著改葬之服。 …… (第 342H 页)
 《通典》晋段凝问曰。适孙居父丧未练而改葬祖。当何服。又出养子。居所生父丧。改葬。合当何服。〇荀讷答曰。礼父母丧。偕葬。先轻后重。便当以重服而葬也。若服重。可以临葬。则为人后者。亦当著齐衰耳。礼无的文。此意决耳。〇 刘彦祖
曰。羊彭有叔父服。而改葬其父。更叔之服而著改葬之服。此岂以缌麻为重也。盖礼所谓以轻为重也。(本出兼亲 (第 346L 页)
 庶子承重者之妻。养他子为后者之妻。古礼同是大功。今礼服适妇以期。则这二者亦当服期耶。
这二者之古礼为大功。见于何经。窃疑其夫皆不得三年者也。夫不得三年而妻得以大功。恐非礼意。似当以庶妇之服服之。
 姑为妻母当服缌否。 刘彦祖
之譬于父母本服三年而改葬服缌者。引喻失当。
刘譬诚失当。父以姊妹服之。而子不为姑受服可乎。恐于成服之 (第 203H 页)
壑空惆怅,六六峰前少一家。 王平甫阅韩退之《送石洪温造二处士诗序》云:〔退之善与处士作牙。〕
■馆职 刘彦祖《
寄友人》诗一联云:〔别后频芳草,愁边更落花。〕予举示晁以道云 :〔此语酷似刘梦得,殊可喜也。〕
■唐